一、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管辖范围内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4、对管辖范围内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5、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6、对管辖范围内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7、对管辖范围内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8、对管辖范围内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9、受理管辖范围内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10、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11、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共有1家预算
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本级;事业单位1家,为杭州市滨江区检察事务保障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滨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245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6.99万元。
2、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2456.99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2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35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791.91万元,项目支出665.08万元。
2020年度收支预算比去年上升18.9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及编外用工管理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5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6.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涉密信息除外)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5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6.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462.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6.08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物业管理费及装备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54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支出和编外用工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4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4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5.7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7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3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0.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上年执行数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1.9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1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费、入托儿童保育费补助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59.6万元,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招待方面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9.6万元,增加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8万元、运行费21.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用车方面的支出。
(五)绩效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665.08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智慧滨检协同综合平台项目
根据《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建设与应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移动互联技术在检察办公中应用的规定,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开展微信企业号、公众号、APP等移动端应用,提高检察办公效率。特申请智慧滨检协同综合平台项目预算经费85.26万元,整合移动办公、检务服务、后勤保障等应用。
2020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
智慧滨检协同综合平台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85.26
项目类别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 目标
数量目标
1套
智慧检务一体化信息综合平台
质量目标
100%
系统正常运行率、系统故障修复响应率
时效目标
1年
系统开发时间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
经济效益
优
系统使用率、办案效率、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社会效益
优
做好简案快办、提高执法办案时效性和司法公信力
环境效益
优
电子化信息材料,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满意度
优
为当事人、律师提供更为便捷的检务服务,干警对科技的获得感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区检察院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791.9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1521.70万元,公用经费270.21万元,增加194.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涉密信息除外)。部门安排政府采购经费85.26万元,其中货物类项目采购经费85.26万元。
3、部门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检察院办公设备共计436.78万元,办公家具共计59.93万元,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机房服务器、储存器等通用或专用设备5台。共有公务用车6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