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21  作者: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检务保障中心 【字号: | |

  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管辖范围内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4、对管辖范围内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5、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6、对管辖范围内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7、对管辖范围内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8、对管辖范围内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9、受理管辖范围内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10、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11、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本级所属事业单位杭州市滨江区检察事务保障中心决算,杭州市滨江区检察事务保障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339.3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6.68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2名行政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39.3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3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3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3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2万元,占76.87%;项目支出541.17万元,占23.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39.3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68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2名行政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6.68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2名行政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9.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023.74万元,占86.51%;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87万元,占3.8%;卫生健康(类)支出33.01万元,占1.4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93.74万元,占8.2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3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年内新增2名行政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298.3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48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年内新增2名行政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28.8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1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年中下达,未列入年初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4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2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雇员年中离职3人,劳务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6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活动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0.6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率下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4.2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缴费基数年度调整,且年内新增2名行政编制人员,缴费基数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1.8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年度调整,且年内新增2名行政编制人员,缴费基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7.9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年度调整,且年内新增2名行政编制人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9.4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年度调整,且年内新增2名行政编制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30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一样。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6万元,支出决算为27.87万元,完成预算的56.1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接待批次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车辆报废更新,维修费用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27万元,占97.85%,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0.27万元,下降52.61%,主要原因是上年车辆报废更新2辆,本年报废更新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占2.15%,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22.08%,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接待人数较去年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万元,完成预算的6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更新,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6%。主要用于接待检察系统单位来访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员批次和人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累计3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察系统单位来访交流等支出,接待37人次,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55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物业管理费及电子数据调查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82万元,执行数为3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办公区域清洁,会议室茶水管理服务;二是完成了办公区域安全秩序保障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办公区域保洁和会议室茶水管理服务还有提升空间;二是安全秩序保障意识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定期考核;二是提高办公办案区安全保障意识,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从而节约支出。

  电子数据调查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96.80万元,完成预算的98.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设备采购,满足涉案电子物证数据检验鉴定;二是减少第三方委托鉴定,办案效率提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效益与效果目标不够精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对设备使用者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对设备的满意度作出量化考核,也为今后类似设备采购提供可行性参考。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 因此,无相关内容。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3%。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车辆(囚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