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书记、检察长夏涛:负责区检察院全面工作。
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龚赟燕: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日常工作,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财务工作、基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二检察部、检察事务保障中心。
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青:负责刑事检察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
四、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宋学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主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五、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志科: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理论研究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
六、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应斌杰: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
七、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慧芳:协助胡青副检察长联系相关工作,接受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