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会议针对以下三个问题展开了重点讨论:1.对于超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三大业务的预付卡发放行政机关进行监管是否具有必要性;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和网络虚拟预付卡法律法规还需要如何进一步完善;3.基层行政管理如何在法律法规未完全覆盖的前提下做好对预付卡发放的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商务局发言:目前滨江区每年有关于预付卡纠纷的投诉较多,而在实际的预付卡监管工作中,其作为一线执法人员对于“法律监管空白”与实际执法工作的衔接之难,亦对预付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抱有迫切的期待。
听证员在充分听取案件介绍和两家行政机关的观点后,各抒己见,最终一致认为:1.对于超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三大业务的预付卡发放行政机关进行监管具有必要性;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和虚拟预付卡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应将不同行业的预付卡更多纳入监管范围。在立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的手段加强监管,如促进行业自律、指导大企业与商户建立风险管理协议、加强对商家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向消费者发布警示案例等。3.基层行政管理在法律法规未完全覆盖的前提下仍应努力做好对预付卡发放的监管工作,加强事前资金监管,事中备案监管,事后维权惩戒,可运用数字化手段摸清底数,强化预付卡消费风险管控,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听证意见为检察办案提供了宝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