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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票犯罪怎么处理?这场听证让办案更公正更透明
时间:2022-05-27  作者: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为了公司做账,

  让他人开具“真实”的发票,

  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公司经营好转后,主动补齐税款,

  以为心安理得。

  然而,虚开发票东窗事发,

  企业和负责人该何去何从?

  这是滨江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营企业虚开发票案件。为了公开公正办案,听取各方意见,妥善作出处理,近日,滨江区检察院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案情  回顾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杭州滨江区某民营企业为抵扣公司成本,在无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以给付开票金额5-6%不等的税点的形式购买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金额达300多万元,发票已全部入账。

  2021年8月,涉案民营企业已补缴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及滞纳金70余万元。

  2022年4月,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

  公开  听证   

  听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等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拟对涉案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

  侦查人员就案件办理过程、证据材料、当事人认罪态度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代表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的案件介绍及当事人的陈述后,从少捕慎诉慎押、疫情下企业纾困等政策出发,发表了对案件处理的看法。

  结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和犯罪嫌疑人(单位)认罪悔罪态度,鉴于涉案企业及负责人案发前补缴全部税款及滞纳金,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精神,目前,滨江区检察院已对涉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

  依法纳税,人人有责。司法机关对涉税违法犯罪一直坚持严厉打击,希望广大企业能够杜绝侥幸心理,守住法律底线,远离一切形式的虚开发票行为。同时,检察机关也将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并重,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