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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常喝的桶装水,有人起了坏心思……
时间:2021-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滨江区检察院紧盯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领域,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积极履职,高效办理,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舌尖上的安全”。

   

  让我们来看看,近期滨江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吧!

  

   

  犯罪嫌疑人胡某在杭州一家水厂上班,偶然得知有人通过售卖假冒农夫山泉、娃哈哈桶装矿泉水桶盖及相关标识赚到了不少“外快”。于是他也动了心思。胡某联系上了制作假冒农夫山泉、娃哈哈桶装矿泉水桶盖的邱某,通过邱某的渠道,购买假冒桶盖累计25万余套并销往杭州各城区其他下家,金额达到17余万元。

  

  尝到“甜头”后,胡某又动起了卖假水的念头。胡某自行购买了净水灌装设备,在房屋内将自来水净化用假冒桶盖组装成农夫山泉、娃哈哈桶装水用于批发零售。

   

  据胡某及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供述,卖这样的假冒桶装水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圈子”。上家通过倒卖假冒桶盖及标识赚取差价,下家将低端桶装水装罐到假冒的农夫山泉及娃哈哈水桶中进行批发销售。为提高产量,使用净水灌装设备将自来水自行净化后灌进假冒水桶中,这样简便的造假水流程,日均产量能达到60余桶。至案发,本案的销售金额达80余万元。

  

  目前,滨江区检察院已对胡某等涉案的七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胡某的行为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不仅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同时假冒的饮用水还有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从正规渠道和经营场所购买桶装水,同时认准桶盖上的监管码和防伪膜等防伪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