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要求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工作要求,2021年2月2日,滨江区检察院、滨江区司法局、滨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在圣港律师事务所召开。临近年尾,三方齐聚一堂,就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构建检察机关与律师队伍新型良性互动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工作,加大律师和检察官同堂培训力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邀请律师广泛参与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职业监督优势等工作展开深入探讨。
夏涛检察长、蔡文刚局长、马康华主任签署协议
会上,三方就新近出台的《关于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举行了签署仪式。
2021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强检律协作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提示》,要求地方各级检察院与司法厅(局)、律师协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检律协作互动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协作互动的质效。
滨江区检察院迅速行动,与滨江区司法局、滨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共同搭建检律沟通交流平台,将联席会议作为三方常态化、经常性联系的重要形式。
《意见》规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视情况可适时召开。参加成员除滨江区检察院、滨江区司法局、滨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外,在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单位、部门参加。
《意见》指出,联席会议重点通报在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活动中的情况信息,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围绕律师参与“四大检察”案件办理工作,在律师参与处置重大案(事)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法律援助、律师值班、信访矛盾化解等八个方面开展检律互督互评。
《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日常工作部门等事项。
《意见》的出台,旨在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推动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共同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和提升职业尊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共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
滨江区检察院自2019年建立全省首个阻权工作机制以来,不断完善检律协作机制,努力打造检律良性互动的滨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