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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滨江检察晒公益诉讼三年成绩单
时间:2020-08-25  作者: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蓝天碧水、食药安全、国有财产、公共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自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从最初的心有迷茫到工作开展卓有成效、从法定领域的精耕细作到“等”外领域的积极探索,从不为人知到逐渐获得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认同与大力配合,滨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始终与群众关切共同成长。

  三年来,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共135件,其中公益诉讼诉前案件13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法定领域全覆盖,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30余万元,惩罚性赔偿金9.8万余元,整改各类工地面积6万平方米,规范餐饮店20家、农贸市场17家、口腔诊所23家,消除过渡小区消防隐患7处……

  滨江检察公益诉讼回应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滨江区检察院勇于担当履职,积极争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为公益诉讼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积极与行政执法机关加强交流协作良性互动,通过互通信息、数据共享,形成横向联动、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增强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监督合力。

  2019年2月18日,区委、区府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见》,从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支持保障,推进协同机制和信息平台建设等三个方面为我区公益诉讼开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2019年9月,滨江区检察院接受区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审议,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10月,与区内司法、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六家行政机关制定会签《滨江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法制监督协作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滨江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召开例会的方式就如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展开沟通交流。

  2018年6月,与环保部门会签《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成立驻区环保分局联络室,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基础与信息支持。

  2018年7月,与区纪委、区监察委会签《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从线索移送反馈、日常联络、案件咨询等方面确立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

  2020年6月,与区“五水共治”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建立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系涉水执法应急处置联络人小组,集中摸排破坏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线索。

 

  关注民生,解决民情。三年来,滨江区检察院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担当起检察人的公益保护责任,在生态、食药、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均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成效的案件,下面跟着滨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生态兴则文明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持续聚焦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问题,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力度,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聚焦大气环境保护,打响“蓝天保卫战”

  2018年7月,检察人员冒酷暑查访我区各类工地和建设垃圾消纳场所,重点对是否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开展调查取证,查明存在问题后与职能部门对接,在全区开展工地扬尘整治活动,整改面积达6万平方米。为提升扬尘治理水平,2019年以来又开展 “回头看”,就其中发现的拆房工地扬尘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通过职能部门及时与属地街道沟通对接,对照扬尘防治八个“100%”要求,拟定拆房工地动态管理及问题清单,扎实推进拆房工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规范污水排放,保障排水安全

  2019年8月,在对辖区内20余家口腔诊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口腔诊疗机构在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且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也未办理统一排水许可证。针对问题我院遂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对牙科诊所和物业企业申领排水证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制定《滨江区排水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逾期未整改的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保障全区排水安全,维护辖区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倡导垃圾分类,展现重要窗口

  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2019年12月及今年8月,检察人员分批次赴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数百家商户,开展垃圾分类的现场勘查及复查,向主管部门通报存在分类不到位商户,建议全区各类商户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将推行垃圾分类成为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展现我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

 

  02、食品安全保护领域

  一饭膏粱,维系万家;柴米油盐,关系民生。从源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年来,滨江区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管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保障网络餐饮服务安全

  2018年8月,针对网络订餐快速扩张及业务量激增背景下入网商户证照不齐乃至无证经营乱象,检察人员对辖区内的外卖平台上百家入网商户档案信息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力协作下开展撒网式排查,发现少数入网商户存在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隐患行为后通报市场监管局,该局积极作为,依法分别对问题商户进行关停、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投运全市首个区级“网络交易大数据监测平台”,通过软件设置关键词,严格把控生食冷菜等高风险品种及法律法规禁止的送餐品种。因效果突出,获评“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案例”。

  发挥监督合力、守护 “菜篮子”安全

  2019年,紧紧围绕创建省食品安全区中心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行动小组,历时两个月对辖区内二十余家农贸市场深入走访调查,将在调查中发现的极个别农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通报给市场监管局。该局牵头召开全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专题部署会,督促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开展整改专项检查工作,向经营户出具监督意见书,立案查处抽检不合格、贩售活禽等违规行为,推动全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同时注重推动法律监督向社会治理延伸,与市场监管局合作完成调研报告《杭州高新区(滨江)农贸市场现状和问题分析》,从根源上提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建议,得到了李志龙区长重要批示。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诉讼破冰、实现惩罚性赔偿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但盲目追求“以瘦为美”,加上自身甄别能力不足,就让违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2018年至2019年,针对陈某某、胡某某通过网络生产、销售含国家禁用物质的所谓“减肥产品”犯罪行为,积极发挥全院“一盘棋”作用,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立案审查,与刑事检察及案件侦查人员进行密切沟通,就事实认定、证据把握、刑民办案全面衔接配合,分别提起我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及首次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通过多媒体示证确保庭审效果,在惩治侵权人违法行为的同时,倡导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提高辨别能力,达到“办理一案,震摄一方,警示一片”效果。区法院全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近日胡某某近1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全额缴纳到位,该笔赔偿金将专款用于公益损害修复。

 

  03、药品安全保护领域

  刑民衔接配合、规范疫苗接种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疾病预防与健康保障意识越来越高,相关疫苗一时供不应求。今年年初,在一起涉及非法经营刑事案件中,发现某诊所存在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销售、注射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诊所在数年时间内给众多女性注射疫苗,销售金额数十余万元。由于疫苗来源与储存条件不符合国家要求和标准,存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隐患。情况通报后,主管部门结合双随机检查等工作,对疫苗接种单位和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大范围监督检查,排查相关美容场所,依法处罚、没收7.4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疫苗安全接种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信心,保障适龄人群身体健康。

 

  0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

  关注国有财产、助力法治建设

  2017年,针对原由本院侦查并起诉的某职务犯罪中某征迁安置管理工作人员因失职,导致被拆迁对象多获取拆迁补偿款,造成国家损失情况,积极履行国有资金监管保护职责,相关街道采取有效措施追回多发放拆迁补偿款300余万元,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拆迁补偿款管理和发放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并建立长效机制,细化相应标准,严格监管责任,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保护职责。

  关注基金安全、助推管理规范化

  今年年初,通过排查发现基本养老保险金公益诉讼线索后,在相关职能全面配合下核实情况,针对不同情形全力协助职能部门采取追回、按月扣回、不参与调待等措施,追缴违规发放或调整的养老金35万余元。同时,为解决本区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且追回难的客观现实难题,滨江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共同会签《滨江区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完善数据信息共享,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破解监管难题。

 

  05、等外领域

  案件决定着检察机关保护公共利益的范围,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在列举式规定的同时留下了一个“等”字,三年来,检察机关“慎重积极”地推进“等”外领域探索。2019年11月5日,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好法律规定的四大领域及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的同时,积极稳妥探索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滨江区检察院也一直致力于探索“等”字的范围,实现对公共利益更全面的保护。

  防患于未“燃”,牢筑过渡房消防安全屏障

  近年来,为着力推进全域城市化建设,滨江区设置过渡小区,以解决拆迁户临时过渡难。但过渡小区人口密度大、安置人员年龄较高,存在较大消防隐患。区检察院在走访排查中发现,个别过渡小区不同程度存在消防通道被占用、居民占用疏散通道制作纸银锭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可能贻误救援时机。上述问题通报后,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对抄送的安全问题进行核查,责令整改,同时开展专项治理,大力推动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开展入户宣传,在尊重民俗和生活习惯前提下,逐步移风易俗,促成全民参与消防工作良性循环,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后被浙江法制报以《变“单打独斗”为共治共享》为题进行专题报道。

  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治理

  无障碍设施是残障、老年等特殊人群安全出行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为提升杭州市文明形象,在上级院统一部署下,2020年滨江区检察院针对个别道路盲道被铁栅栏、分类垃圾桶、共享单车等违规侵占的情形,开展实地调查取证,联合职能部门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强化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监管工作,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职能,有效行使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理解配合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滨江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走访交流、以案释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氛围。

  2017.12.15/2018.7.2

  召开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例会

  2018.8.17

  举办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为主题的公益诉讼一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8.12.4

  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知识

  2019.1.21

  走访律所恳谈,探讨公益诉讼疑难问题

  2019.2.21

  院领导陪同市院公益诉讼部主任走访网易、新华三公司,调研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

  2019.4.12

  与农业局就我区范围内钱塘江生态和环境保护开展座谈交流

  2019.7.17

  走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就食药环案件发现与查处共商协作机制

  2019.8.2

  开展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为主题的公益诉讼两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9.9.16

  分管副检察长赴人大,汇报检察公益诉讼的相关关注和典型案例

  2019.9

  制发滨江区公益诉讼两周年白皮书

  2019.11.15

  参与平安滨江普法,发放公益诉讼手册

  2020.6.5

  邀请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五水共治”办公室、区城管局等单位领导共同参加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2020.7.17

  与行政机关、街道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执法工作人员开展涉水联合执法行动

  公益诉讼,我们一直在路上……

  滨江区检察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民生热点,致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持续深化公益诉讼职能,用奋斗抒发公益诉讼检察情怀,用扎实业绩打造出公益诉讼检察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