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省、市检察院关于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滨江检察院就防疫期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加强提前介入和案件会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
二、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角度,依法落实对涉企案件的慎捕慎诉要求,加强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
三、对因疫情原因可能导致的涉法涉诉信访,12309服务中心及时受理,各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
四、全体干警及时学习省、市、区委对企业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
五、各防控疫情驻点工作人员及时与所在企业园区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向企业告知申请复工条件。
六、支持和配合复工企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协助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后防疫工作。
七、对企业存在的困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报,由院办公室汇总报区相关部门。
八、利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形,依法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