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国务院规定,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至2020年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正常上班。疫情防控期结束期限根据上级通知而定。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杭州滨江检察微信公众号最新信息,优先使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检察服务大厅热线88921126等方式联系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如相关人员确需来检察院的,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须佩戴口罩,并在门岗接受体温检测和必要询问;体温异常的,务必请先行就诊。
三、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需递交相关委托手续、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材料的,可用快递方式将材料邮寄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丹枫路3号),请务必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本院将依法及时做好转交、答复等工作。
四、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确需阅卷的,请提前联系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或者联系88921126进行预约;前来阅卷的律师,请配合检察院安保人员做好安检和体温检测工作。
五、根据上级要求,即日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来访,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暂停接待期间,可以通过网上投诉和书信、来电等方式反映诉求。检察人员将认真办理,依法及时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鉴于12309检察服务大厅系公共场所,我院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公共场所及时通风、定期消毒等防护措施,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打赢疫情防控战是当前最重要的、最紧迫的任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