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流量不够用一般是节省使用或者花钱购买流量,那如果是视频网站运营者缺流量了呢?
2025年5月底,经滨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滨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软件突破防火墙“薅互联网公司流量羊毛”的案件,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不等,并处罚金。
“薅大厂羊毛”致富的自研软件
90后男子施某某对技术软件开发颇有兴趣,日常通过自学、社交群交流等方式研究开发软件,2019年前后,他开发出某云解析软件。通过使用该软件可以在未经授权将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公司的服务器,以此“省服务器的存储、网络的带宽、流量的费用”。
据施某某到案后供述,互联网上租用的服务器费用,根据服务器的配置、容量、流量、带宽的不同,会有不同的价格。而视频网站的流量特别巨大,架设视频网站流量费用非常高。因为“把视频上传到他人的服务器,将流量费用转嫁给他人”有利可图,他盯上了这门生意,在社交群里兜售上述云解析软件。
2020年6月,技术群里的网友郭某某闻讯也加入了“薅大公司流量”的生意里,由施某某更新维护软件,郭某某招募客户。为了不被发现,在选择被害网站时,他们还特意选取了多家流量大的国内知名互联网公司。2022年7月,由于原解析域名被封,王某某向两人提供多个子域名用于解析,帮助软件正常运行。
直至2023年6月,某互联网公司发现服务器被人非法控制,造成大量流量费用亏损,这才报警。在侦查机关的侦查下,几人的“薅流量”行径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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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与追赃挽损并重
由于本案是新型网络黑产犯罪,犯罪手段隐蔽、技术特征复杂,从提前介入阶段起,承办检察官就多次与公安承办民警、鉴定人员、审计人员密切沟通,深入研究软件的功能、运行机制。“涉案软件对被害公司服务器的控制程度、对公司造成的损害性质都是需要认定审查的。”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为此,检察机关主动引导侦查机关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程序源代码、数据传输、保存和解析路径进行全面技术鉴定,从海量电子数据中梳理出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关联性证据链。经统计,截至2023年8月案发,施某某、郭某某二人通过售卖上述软件获利171万余元。
在充分审查案件证据和事实后,2024年3月,滨江区检察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该案提起公诉。
针对网络黑产犯罪行为给高新企业造成的流量费用损失,检察机关同步推进追赃挽损工作,一方面在审查起诉阶段建议公安机关掌握涉案人员财产状况,冻结部分被告人个人财产,以折抵其退赃款。另一方面多次与被告人及律师沟通并释法说理,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共同促成王某某主动向部分被害互联网公司退赔,最大限度挽回高新企业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网络安全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屏障。滥用网络技术、制售违法软件,不仅侵害互联网企业利益,同时也助长了网络黑灰产的滋生、威胁网络安全和数字经济发展。希望网民在学习技术的同时学法懂法、将技术用在正途,建议各公司加强对网站服务器异常行为的日常监测与预警,以免类似的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