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翼而飞的一公斤金条
王女士(化名)在化妆品行业打拼多年,小有所成的她购置不少黄金、名表存于主卧保险柜中。2月22日深夜,即将出差的她准备将随身饰品放入保险柜,打开保险柜门时,眼前的一幕让她大惊失色——里面的15块金条不见了!但保险柜的锁并没有被撬动的迹象,家中也没有任何被入室盗窃、翻动财物的痕迹,室外监控也未发现可疑人员进出。
王女士立刻叫来同居男友闻某查看情况并询问其是否动过保险柜,闻某说着“我没有动过,可能是保姆偷的吧?”并提议报警。随即,两人连夜前往派出所报警。
被掉包的百万名表
据王女士回忆,金条是2020年买的,总价值超过40万元。接受民警询问的保姆态度坚决:“我从来没动过保险柜,更没有偷这些东西。”
2月23日,从派出所回到家的王女士再次检查保险柜里的财物,结果令人咋舌——一款价值140多万元的手表疑似被调包!王女士立即将手表送到专柜鉴定,店员的回答印证了她的猜想。后来,王女士将保险柜中的财物全部送去鉴定,发现还有一块价值4万多元的手表也被调包成了赝品。
由于现场没有入室盗窃的痕迹,初步判断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同时公安机关在前期侦查已经发现,闻某在案发前曾有寄卖黄金的记录,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3 日下午,自以为瞒天过海的闻某陪同王女士来到派出所。警方随即向他出示了证据,在证据面前,闻某承认了盗窃与调包的事实。
“是我做的,但我只是‘暂时借用’,日后等有钱了会将物品赎回。不告诉她是因为我很珍惜这段感情。”闻某辩解道。原来,两人2022年确认恋爱关系并同居。2023年,闻某经营的公司出现了亏损,资金链出现断裂。碍于面子不愿开口求助的他,盯上了女友的“小金库”。2023年11月的一天,闻某趁女友不在家,从她包里偷拿钥匙打开保险柜,偷走了王女士珍藏的百万名表,随后以47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奢侈品回收商,为了不被发现,他还定制了一块假表,悄悄放回了保险柜。尝到甜头的闻某很快故技重施,偷走了王女士的另一块价值四万多元的手表,还将保险柜内的15根金条分批偷走倒卖……
经查,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闻某共盗窃手表2只、金条1千克,上述物品价值共计125万余元。案发后,闻某家属向王女士退赔了9万元。
6月25日,该案被移送到滨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闻某盗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于7月8日对闻某提起公诉。一审开庭审理过程中,闻某自愿认罪。8月22日,滨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闻某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闻某以刑期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近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被告人虽与被害人系同居男女朋友,但并非法律上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二人财产也并未混同,案涉保险柜内财物完全属于被害人个人支配、处分。亲密关系并不是罔顾法律随意“动用”对方财物的正当理由,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秘密窃取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仍然构成盗窃罪,需要负刑事责任。生活中,对熟人也应保持一定的警惕,妥善保管财物,勿让心怀不轨者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