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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企业倒闭了,我们的工资还能要回吗?行政检察为民解“薪”愁
时间:2024-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请帮帮我们,我们8个人在的某物业公司倒闭了,那欠我们的工资还要得回来吗?”2023年6月,苏某某等8人一同来到滨江区检察院,倾诉着他们的共同遭遇,并向检察官寻求帮助。


检察官接待员工代表


苏某某等8人原是某物业公司的员工,后该物业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苏某某等8人工资合计4万余元。经了解,苏某某等人已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已申请某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后,因物业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讨薪无果的苏某某等8人,遂向滨江区检察院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案件后,检察机关经调阅卷宗、走访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分析研判,认为物业企业是否有财产是破解此案的重点。为深入收集案件证据线索,承办检察官与涉案劳动者详细沟通,实地走访物业企业的原办公地址并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


检察官实地调查取证


经过深入细致调查,滨江区检察院查实杭州某公司尚有10万元业务费用未支付给物业公司,且物业公司怠于行使权利。


根据这一情况,滨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的规定,建议某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并向第三人杭州某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发出检察建议后,滨江区检察院及时与法院沟通,就执行第三人债权达成一致。2023年月7日,某区人民法院随即恢复对本案的执行,并向第三人杭州某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通过检察院、法院共同深入分析与释法说理,杭州某公司表示愿意及时予以配合履行,苏某某等8人被拖欠多年的工资至此全部执行完毕。


“劳动者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作用,彰显了‘检护民生’的力度和温度。”滨江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办公室主任陈海华说,下一步,滨江区检察院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大局,开展“欠薪”专项监督行动,联合多部门对“欠薪”案件开展梳理排查整治,形成“根治欠薪”合力,以行政检察监督助力辖区“无欠薪”城市创建,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当好“检护民生”的答卷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