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部主播的公司做采购人员,主要负责推选供应商及产品、洽谈采购价格等工作。作为公司采购的第一道关口,她却没有守好防线......
近期,经滨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滨江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李某行贿的其余被告也分别获刑。
“本来和直播公司合作挺好的,在她负责选品以后,合作就不顺畅了。”从事服装行业的黎先生说道,自2016年开始作为供应商向该公司供应产品,也见证了其发展壮大,可是在2019年对接新的采购负责人李某后,原本顺畅的合作却一再受阻,商品总是被打回。
想不通为什么的黎先生,有几次凭借着“老合作模式”直接和老板娘对接,也都顺利合作了。但这办法也不长久,想着只有被李某认可,产品才有机会被公司老板决定是否上播,为了合作更加融洽及公司经营利润,黎先生便打电话给李某,“别的供应商怎么做,我们也会这么做,不会亏待你的”,随后定期给李某回扣。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间,黎先生先后给予李某回扣48万余元,后来,由于利润空间被压缩、市场竞争压力变大,甚至好几次还亏本了,黎先生就不再提及回扣,也逐渐不与该直播公司合作了。
像黎先生这样看中李某所在的公司头部主播名气,想通过直播带货帮助提高销量的商家不在少数,为了通过李某的“筛选”,或主动或在李某要求下答应按一定比例给予回扣。李某虽然不能决定哪些商品一定能上直播间,但作为把握“选品”第一道关口的采购人员,她很清楚商家心理。“市场上像他们这样卖女装服饰、配饰的商家有很多,跟我们合作的也不止这几家,加上这几年市场行情不好,我们公司这边直播带货能力也是比较强的,(给我回扣)是想让我推荐他们的产品。”拿了回扣后,李某在选品环节优先考虑了这些商家的产品,“照顾”他们的生意的同时增加自己额外的收入。
经统计,2019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李某担任杭州某服饰有限公司配饰采购主管期间,利用推选供应商、选品、采购价格谈判、向供应商进行下单采购等职务便利,在采购期间,收受好处费共计159万余元。案发后,李某积极退赃,获得所在公司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身为杭州某服饰有限公司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4月29日,滨江区检察院对李某及相关行贿方提起公诉。
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