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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盗用照片投诉还要索赔?警惕是敲诈勒索!
时间:2020-04-16  作者: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品也投诉了哦老板,五个宝贝确定不要了?”

  “不处理就关店吧!”

  2019年3月,一淘宝商家向派出所报案,称其店铺收到一条以盗用投诉人所摄照片为由的投诉信息,该投诉已经导致其相关店铺商品下架,并且对方表示转账五万元才可以撤销投诉。此时商家才惊觉,这可能是敲诈勒索!便立即向警方报案。经侦查发现,投诉的魔爪背后居然藏着两位年轻的“九五后”惯犯!

  这让人不禁疑惑,大好青年是如何走向犯罪的深渊?

  徐某单独或伙同陈某通过负责淘宝网店运营等方式取得多家淘宝店铺的子账号及密码,这些信息成为了二人打开潘多拉盒子的钥匙。

  利用已获取的子账号及密码,两人使用淘宝助手等软件偷偷潜入淘宝店铺后台,将与淘宝店铺售卖商品完全无关的图片替换或添加到宝贝详情页面内,之后再以店铺盗用照片为由进行投诉。

  以上行为对于徐某、陈某二人已是驾轻就熟。投诉成功后商品就会下架,店铺将会面临巨大损失,两人便以此为威胁要求商家支付一笔不菲的“照片使用费”。不仅如此,两人还上演电话、微信和短信的“轮番轰炸”。惮于店铺运营停滞而带来经济损失的网店商家们便在不慎间一步步落入了早已布下的圈套。

  这两位青年披着“维权”的外衣为非作歹,短短一年间徐某单独及伙同陈某共敲诈勒索8起,被敲诈勒索的商家包括窗帘店,箱包行,医疗器械旗舰店,布艺店,童装旗舰店,犯罪数额更是高达25万余元,其中既遂8万余元。

  近日,徐某、陈某被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该案在滨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现如今,网店店主因被投诉图片侵权、恶意差评被敲诈勒索的新闻不绝如缕,在此检察官有话说:

  该案为典型的披着所谓知识产权保护的外衣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鉴于此,一方面淘宝店铺运营方应当加强对客户运营账户及密码的管理,同时加强员工职业素养的培训,提升员工遵法、守法意识。另一方面,淘宝店铺经营者应当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谨防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在尊重知识产权呼声高涨的今天,作为公民的我们也要擦亮双眼,当有人打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幌子,却行违法之事时,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